欢迎访问宁世达外贸综合服务平台!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资讯>贸易资讯>文章详情

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

发布时间:2021-10-15 浏览:1091 字号: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14日发布2021年第31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反补贴调查初步裁定,裁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存在补贴,国内聚苯醚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1年10月15日起,采取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的形式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以下称《反补贴条例》)的规定,2020年8月14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3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商务部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补贴和补贴金额、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聚苯醚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补贴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和《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存在补贴,国内聚苯醚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1年10月15日起,采取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的形式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商务部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从价补贴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



宁世达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是我区首家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平台致力于为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通关、物流、退税、结算、信保、展会、融资等所有外贸交易所需的进出口环节服务,优化传统外贸经营模式,整合分散的外贸资源,为广大中小企业和个人减轻外贸经营压力,降低外贸交易成本,解决外贸融资难题,提供专业的外贸行业供应链管理服务。

联系我们

宁夏银川市兴庆数字经济产业园B座16层

0951-5133833(服务时间:9:00-18:00)

starshinco@nxnmt.com

在线咨询官方微信世达新科(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